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
重庆2023年将办首届“乡博会” 向国际推广中国减贫经验******
中新网重庆1月15日电 (梁钦卿)为更好向国际社会交流推广中国减贫经验和乡村振兴实践,决定2023年11月在重庆举办首届全国乡村振兴国际博览会(简称“乡博会”),这也是全国首个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专业性展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国际性的展示交流合作平台。
在15日举行的重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场专题记者会上,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贵忠透露上述信息。
据了解,首届“乡博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首届“乡博会”拟由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指导,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主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商务委协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支持。
二是首届“乡博会”拟设四大类活动。第一是举办“全球减贫合作伙伴研讨会”等论坛会议;第二是集中展示国家及各省区市在减贫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领域的主要成就和特色项目等;第三是邀请境外国家和地区、各省区市、商会协会等机构和企业开展产销对接、业务洽谈等;第四是安排参展参会的人员考察重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成就。
三是“乡博会”是一个汇聚全球资源、贡献中国智慧、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重庆形象、传递重庆声音、促进交流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外交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要求,中国南亚国家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于2021年7月在重庆正式启用,已成功举办两期“南亚国家减贫与发展研修班”、两期“上合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研修班”,在交流减贫经验与乡村振兴实践、开展项目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乡博会”是更好地向国际社会交流推广中国减贫经验、乡村振兴实践的重要平台,必将进一步凝聚国际减贫合作共识,推动全球减贫事业。(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