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同春”迎开春 华裔新生代闹元宵******
中新网北京2月3日电(于淇) “四海同春”2023全球华侨华人新春云联欢将于北京时间2月5日播出。“云联欢”联动海内外华人社团、华文媒体等,融入多元文化和科技元素,共同传递元宵节中蕴藏的精神文化内涵,为全球华侨华人带来一场视觉盛宴。
华裔新生代是未来和希望,生活在世界各地的他们,是在海外延续中华文脉、讲述中国故事的重要力量。今年,“云联欢”新增了华裔新生代元素,由澳大利亚华星艺术团的华裔少年果果,在三个不同篇章里,和家人赏花灯、闹元宵、叙乡情,演绎自己元宵节的海外故事。
元宵为什么要“闹”?
在第一篇章“万家灯火明”中,果果介绍元宵习俗——赏花灯的由来。
元宵佳节,张灯结彩,作为中国节日中最为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为什么要“闹”元宵,又怎么“闹”呢?
原来从唐宋至明朝,挨家挨户都会赏灯出游、昼夜狂欢,晚上的焰火和杂耍表演,场面十分热闹。人们从正月初八到十五,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浪漫灯会,突显了元宵的欢腾和热闹。
华裔少年果果手捧一碗元宵庆佳节。 节目截图“吃汤圆”or“吃元宵”?
过元宵当然离不开美食,无论天南海北,元宵和汤圆作为元宵节必备美食,自然不容错过。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又是如何区分这两种食物呢?
常言道,北“滚”元宵,南“包”汤圆,二者的主要的区就是流行地域不同。元宵的制作比汤圆要繁琐一些,元宵是在江米粉里滚,汤圆像饺子一样包,虽然制作手法不同,但全都外表圆滚滚,内心甜蜜蜜,也象征着人们团圆和美的心愿。
果果作为在海外出生的“华二代”,除了吃传统芝麻馅儿、花生馅儿元宵,还会用本地特有食材,制作具有澳大利亚风味的坚果馅儿元宵,延续了中国元宵的传统习俗。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辞旧迎新的日子里,每个人都会定下属于自己的新年计划。
果果也不例外,“新的一年,我希望自己学业有成,期盼未来成为更好的自己,也想赶紧回到自己的祖(籍)国看看。”
春天已经来临,让我们在一盏盏灯火、一道道微光下,共同出发吧!(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