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有哪些调整?国家卫健委回应******
今天(1月9日)15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核心理念就是对新冠病毒感染按照常规的乙类乙管传染疾病进行管理和救治。新版诊疗方案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整:
一是在收治措施方面,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按照“乙类乙管”相关措施要求,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为此,十版方案因时因势调整收治措施,不再要求将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或亚定点医院进行集中隔离收治。
二是在出院标准方面,不再对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乙类乙管”措施实行后,由于不再强化感染者的隔离管理,临床医生更多考虑的是患者病情本身的情况。为此,十版方案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疾病诊治要求,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础疾病或临床症状等对其治疗效果进行综合研判,来决定是否出院。但是在这里也需要强调的是,从感染者的角度,即便是不做核酸,出院以后也要做好个人防护,居家的健康观察,也是以不参加社会面活动为妥,所以这一点上要综合把握。
此外,新版诊疗方案进一步丰富了诊断和治疗手段。在诊断标准方面: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纳入其中。主要考虑,抗原检测对于病毒载量较高的感染者具有较好的检测灵敏性,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不断优化成熟,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传染性较强的感染者,能够通过抗原检测得到及时诊断。同时抗原检测操作简便,方便感染者特别是居家治疗的感染者进行快速自我检测。在临床救治方面:国家卫健委充分借鉴三年来取得的宝贵经验,一是加强关口前移;二是进一步规范重症救治;三是坚持中西医结合;四是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总台央视记者 史迎春 刘婷玉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国16部门联合发文:多措并举推动噪声源污染治理******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16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10日解读该文件时表示,要多措并举推动噪声源污染治理,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随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民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是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该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了重点管控措施,力求逐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
《行动计划》要求,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该负责人表示,多措并举推动噪声源污染治理,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要严格噪声源头管理,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船舶噪声监管治理。同时,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经营场所噪声管理,文明开展娱乐、旅游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和邻里噪声完善管理举措,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